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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关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人自荐或选聘委托投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3/20 19:47:06 分类:采购公告 来源:本站

    根据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中子基金投资管理人选聘暂行办法,现通过机构自荐或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yl34511线路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顾问深圳市点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机构入选子基金投资管理人备选库,并开展首批委托投资管理人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概况

    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基金是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以下简称“区发改财金局”)和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现代产业发展局(以下简称“区产业发展局”)共同委托区属国有企业珠海yl34511线路中心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l34511线路中心金投”)出资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栏港区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以促进优质创业创新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高栏港区集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型经济建设步伐。

    母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或合伙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由母基金参股的投资基金统称为母基金的子基金。母基金亦可釆取包括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其他投资模式,但需报母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二、申请条件

    担任产业投资子基金的管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基金管理人超过一家的,其中至少一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机关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团队主要成员累计管理股权投资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累计管理天使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

    3、团队主要成员成功投资并退出案例不少于3个;

    4、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5、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备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有效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制度;

    6、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投资初创期项目为主的天使基金可放宽至5000万元人民币;

    7、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具有募集大量社会资本的能力;

    8、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对子基金实缴出资,且出资比例不低于1%,具体出资比例在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已经具有50%投资额的项目储备并制定第一阶段的投资计划。

    三、子基金合作形式

    1、原则上应在珠海高栏港区注册,子基金由母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注册地址和托管银行;

    2、子基金设立三年内,投资于高栏港经济区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5倍。上述投资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的资金总额包括该子基金、该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其他基金、该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关联方的投资。投资包括对高栏港经济区企业的投资和对投资后三年内搬迁到高栏港经济区的区外企业的投资。高栏港经济区企业是指在高栏港经济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主要生产基地、研发基地在高栏港经济区的企业;

    3、母基金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总股权或实际出资额的30%,且不得成为子基金的第一大出资人;对于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子基金是以投资初创期项目为主的天使基金的,经投决会审议,报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放宽参股比例,但最高不超49%;单个投资标的投资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子基金实际募资额的20%,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除外;

    4、子基金的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合格投资者、投资运作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对子基金实缴出资,且出资比例不低于1%,具体出资比例在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已经具有50%投资额的项目储备并制定第一阶段的投资计划;

    5、子基金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确需超过7年的,经投决会审议,报基金管委会审批同意,可适当延长;

    四、申请时间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机构,如有申请意向,请于2019年3月25日17时之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珠海yl34511线路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申请请发送相关资料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必须保持一致,并加盖骑缝章,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包括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人合作机构申请材料表。其中,机构申请材料中应明确表明申请意向,列明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人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中,应对最近3年的违法违规事项和监管部门处罚情况进行详细充分的信息披露;申报承诺函中应承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上述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机构的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情形的,在申请受理或评审阶段,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基金将终止其申请受理或评审;对于登录备选库的机构,发现有上述虚假行为的,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基金将终止其委托投资管理资格。

    评审期间,上述申请材料中的信息如发生重大变化,申请机构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六、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基金开展委托投资管理人评审工作,包括选聘公告、申请提交、审核与初评、立项审批会议等阶段。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基金将对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机构,发放调查问卷,并开展后续选聘工作。

    七、联系方式

    委托投资管理申请人可通过如下方式与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基金联系。

    联系人:蓝珮丹

    电话:0756-7716145

    电子邮箱:lanpd@sinno.cn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yl34511线路中心大厦5楼

     

    1.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yl34511线路中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人合作机构申请材料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