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
项目地址:拟选厂址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国家级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石化五路西北侧。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拟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18万t/a(物化处理危险废液3万t/a、焚烧处置危险固废3万t/a,综合利用废催化剂2万t/a,综合利用金属废液8.8万t/a,综合利用废印刷电路板0.6万t/a,回收包装桶0.6万t/a),收集、转运危险废物0.5万t/a(废铅酸电池0.4万t/a、含铅废物900t/a、含汞废物100t/a)。项目设有资源化利用车间、物化处理车间、焚烧车间以及暂存库等,配套建设暂存库、废液罐区、各项环保设施以及公辅设施。工程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措施,不仅安全环保的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而且可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将使珠海市及周边城市的工业危险废物集中资源化利用成为可能,从而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本项目切实做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为居民创造优美、舒适、清洁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咨询单位接受委托,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项目和线路沿线区域的风险源进行初步分析,确定社会稳定风险评
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2、咨询单位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23日。
七、公示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