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yl34511线路中心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目前,《珠海高栏港yl34511线路中心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珠海高栏港yl34511线路中心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pan.baidu.com/s/1KElSADYDo2RCwggr59e-fA 提取码:8uj9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预约索取,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珠海yl34511线路中心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高栏港大道2083号4楼;电话:0756-7865097;电子信箱:1774387555@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选址于珠海yl34511线路中心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一期项目西南侧,地理中心坐标经度:113.181059,纬度:21.978553,现状为空地。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选址5km范围内的公民和有关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网址:http://pan.baidu.com/s/1KElSADYDo2RCwggr59e-fA 提取码:8uj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严格按照公众意见表填写发表日期及真实有效的公众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珠海yl34511线路中心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